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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见随闻随感录(1612):朱熹《童蒙须知》讲解(四)


文:tecsun 发表时间 2020/05/13 09:17:04


杂细事宜第五

     这一篇共有七则

     第一则

    【原文】

    凡子弟,须要早起晏眠。凡喧哄斗争之处不可近,无益之事不可为。谓如赌博、笼养、打球、踢球、放风禽等事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 须要:必须要、需要;早起晏眠:早起床,能安睡;喧哄斗争:喧哗争吵;之处:的地方、的场所;不可近:不可以接近;无益之事:没有意义的事情;不可为:不可以做;谓如:比如、例如;笼养:用笼子养鸟;放风禽:放风筝;等事:等等事情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凡是子弟,必须要早起床,安心睡觉。凡是喧哗争吵的场所不可以接近,没有意义的事情不可以做,比如赌博、用笼子养鸟、打球、踢球、放风筝等等事情,(都不能参加)。

    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是说小孩子必须远离喧嚣的场所,应该防止染上一些游手好闲、玩物丧志的恶习。当然其中提到的一些事情不能做,那是根据古代的情况说的,比如打球、踢球、放风筝,现在可以做了但是同样不能沉迷在里面。

    第二则

    【原文】

    凡饮食,有则食之,无则不可思索,但粥饭充饥不可阙。凡向火,勿迫近火旁。不惟举止不佳,且防焚爇衣服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 饮食:吃吃喝喝方面的事情;有则食之:有就可以吃喝;无则:没有就;不可思索:不能想和索取;但:只是,只要;充饥:吃饱肚子,防止饥饿;不可阙;不能缺少。阙通缺;向火:烤火;勿:不要;迫近:接近;不惟:不仅是;举止:动作行为;不佳:不文明、不雅观;且:而且;焚爇:烧毁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凡是吃吃喝喝方面的事情,有就吃就喝,没有就不能想着索取,只是粥饭防止饥饿的食物不可以缺少。凡是烤火,不要接近火的旁边。这样做不只是动作行为不雅观,而且防止烧毁衣服。

    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讲吃饭喝水,要以防止饥渴为原则,不能超过条件去索取。又讲烤火,要防止烧毁衣服,保证安全。

     第三则

    【原文】

    凡相揖,必折腰。凡对父母长上朋友,必称名。凡称呼长上,不可以字,必云某丈。如弟行者,则云某姓某丈。按《释名》弟训第,谓相次第也。某丈者,如云张丈、李丈。某姓某丈者,如云张三丈、李四丈。旧注云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 相揖:互相作揖行礼;折腰:弯腰;必称名:必须称呼自己的姓名;长上:长辈;不可以字:不可以称呼名字;云:说、称;某丈:某丈人、某老;弟行:兄弟之间的排行;某姓某丈:某姓某丈人;按:按照、根据、依据;《释名》:书名,汉朝末年刘熙所著,专门解释各种名称的来源的一本书;弟训第:兄弟之间的解释条目;谓次第:关于兄弟之间排行的说法;某丈者:某某丈人;如云:就像说;旧注云:以前的注释的说法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凡是互相作揖行礼,一定要弯腰。凡是对待父母、长辈和朋友,一定要称呼自己的名字。凡是称呼长辈,一定要称呼某某丈人。像兄弟之间的排行,就称呼某某姓某某丈人。按照《释名》这本书里兄弟排行的解释,是说兄弟之间的排行顺序。某某丈人,比如称张丈人、李丈人等等。如果加上排行的顺序,那就称张三丈人、李四丈人。这是以前的注释里讲的。

    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讲人与人之间的称呼,一是要表示自己的谦虚,二是要表示长辈的尊重,不能违反礼仪。

    第四则

    【原文】

    凡出外及归,必于长上前作揖,虽暂出亦然。凡饮食于长上之前,必轻嚼缓咽,不可闻饮食之声。凡饮食之物,勿争较多少美恶。凡侍长者之侧,必正立拱手。有所问,则必诚实对,言不可妄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 出外及归:外出和外出回家;必于:一定要在;前:面前;作揖:古代的一种礼节,就是两只手抱拳向前上下摆动几下;虽:虽然、即使;暂出:暂时外出;亦然:也是这样做;饮食:吃饭喝水;于长上之前:在长辈的面前;轻嚼缓咽:轻轻地咬,慢慢地吞;不可闻:不可以听到;饮食之声:吃饭喝水时发出的响声;勿争较:不要争夺计较;多少美恶:食物的多少和好坏;侍长者之侧:侍奉在长辈的旁边;正立拱手:端正地站立,两只手笔直地下垂着;有所问:有什么问的;则必:就一定要;诚实对:诚实回答;言不可妄:话不可以胡编乱说、说话不可以撒谎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凡是外出必须及时回家,外出和回家时一定要在长辈面前行作揖礼,即使是暂时外出也应该这样做。凡是在长辈面前吃饭喝水,必须轻轻地咬,慢慢地吞,不可以听到有吃饭喝水发出的声音。凡是吃点喝的食物,不要争夺会计较多少和好坏。凡是侍奉在长辈的身边,必须端正地站立,垂下两只手。长辈们有什么要问的,那就一定要诚实回答,说话不可以撒谎。

    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讲少年儿童外出和回家以及吃饭喝水、侍奉长辈身边时的一些礼仪,比如作揖、不能有声音、端正站立、诚实回答问题等,都必须符合礼仪,也就是许多生活细节都是有规矩的,一定要从小养成守规矩的好习惯。

    第五则

    【原文】

    凡开门揭帘,须徐徐轻手,不可令震惊声响。凡众坐,必敛身,勿广占坐席。凡侍长上出行,必居路之右,住必居左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 揭帘:拉开窗帘门帘;徐徐轻手:慢慢地轻轻地;令:让、使;震惊声响:震动和发出响声;众坐:许多人坐在一起、大家一起坐;敛身:收缩身体;勿:不要;广占坐席:一个人占坐别人的位子;侍长上出行:陪着长辈出去;居路之右:在道路的右边走;住必居左:住下来要在左边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凡是开门和拉开窗帘门口帘,必须默默地用手拉,不可以让它震动和发出响声。凡是许多人坐在一起,一定要收缩身体,不要占大家的位置。凡是陪着长辈外出,一定要走在道路的右边,住下来时,一定要住在左边。

    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仍然是说一些必须遵守的礼节的,一是打开门帘窗帘,不能发出响声,二是许多人坐在一起时,不能占大家的位置,三是陪长辈外出时,必须走在道路的右边,住下来时必须要住在左边。

    第六则

   【原文】

    凡饮酒,不可令至醉,必去外衣,下必盥手。凡夜行,必以灯烛,无烛则止。凡待婢仆,必端严,勿得与之嬉笑。执器皿必端严,惟恐有失。凡危险,不可近。凡道路遇长者,必正立拱手,疾趋而揖。凡夜卧,必用枕,勿以寝衣覆首。凡饮食,举匙必置箸,举箸必置匙。食已,则置匙箸于案。

   【注释】

    饮酒:喝酒;至醉:大醉;必去外衣:必须要脱掉外面的衣服;下必盥手:离开时一定要洗手;夜行:晚上走路、夜里走路;必以灯烛:一定要又灯笼或者蜡烛;无烛则止:没有灯烛就停止;待婢仆:对待婢女仆人;端严:端正严肃;勿得:不能;与之嬉笑:和他们说说笑笑、打打闹闹;执器皿:拿着盆罐之类的器具;惟恐有失:担心有闪失;遇长者:遇到长辈;正立拱手:直立垂手;疾趋而揖:快步走过来作揖;枕:枕头;勿以:不要用;寝衣覆首:睡衣盖着头;匙:勺子;箸:筷子;举:拿起来;置:放下来;食已:饭吃完了;案:饭桌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凡是喝酒,不可以喝得大醉,喝酒时必须脱去外面衣服,喝酒结束以后必须洗手。凡是晚上走路,一定要使用灯笼蜡烛,没有灯笼蜡烛就要停止走路。凡是对待婢女仆人,必须端正严肃,不能和他们说说笑笑,打打闹闹。手拿盆罐之类的器具,就要担心有失手。凡是危险,不可以接近。凡是道路上遇到长辈,必须站直垂手,快步跑来行作揖礼。凡是晚上睡觉,一定要使用枕头,不要把睡衣盖住头。凡是吃饭喝水,拿起勺子时一定要放下筷子,拿起筷子时一定要放下勺子。吃完饭以后,一定要把勺子筷子放在饭桌上面。

    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详细地讲了许多生活细节上的规矩礼仪,比如喝酒一个怎么样,晚上走路应该怎么样,应该怎么对待婢女仆人,如何对待危险,路上遇到长辈应该怎么办,晚上睡觉应该怎么做,吃饭时应该怎么做,等等,全都作了说明,因此作者这样说,就是为了从小培养少年儿童的好品质、好习惯。

    第七则

    【原文】

    杂细事宜,品目甚多,姑居其略,然大概具矣。凡此五篇,若能遵守不违,自不失为谨愿之士。必又能读圣贤之书,恢大此心,进德修业,入于大贤君子之域,无不可者。汝曹勉之。

    【注释】

    杂细事宜:各种各样的杂事;品目甚多:品类很多;姑居其略:暂时列出它的大概情形;然:然而;大概具矣:大概情况已经列出了;凡此五篇:凡是这样五篇里所讲的情形;若能:如果能够;不违:不违反;自不失为:自然会不失去成为;谨愿之士:小心谨慎的人;恢大:宏大;此心:这种心愿;进德修业:培养道德,进修学业;入于:进入到;大贤君子:贤人君子;之域:的领域;无不可者:没有什么不可以做到的;汝曹:你们;勉之:在这些方面努力吧。

    【翻译】

    各种各样的杂事,品类很多,暂时只列出它们的主要部分,然而大概情况已经列出来了。凡是这五篇里的内容,如果能够遵守不违反,自然不会失去成为小心谨慎的人。一定又能够读圣贤的书,宏大这种思想,培养道德,进修学业,进入到真正贤人君子的领域,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,你们这些少年儿童努力吧!

    【评论】

    这一则是总结全文,说明只要做到这些,就能够进德修业,渐渐地进入贤人君子的行列,勉励广大少年儿童加强道德修养,成为一个有道德、有学问的正人君子。




作者:岳唐韧

2020年5月13日